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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丨冒充贷款平台话务员诈骗 主犯获刑五年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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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宣判。

红网时刻2月25日讯(通讯员 黄怡康)2月25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宣向媒体通报,该院宣判一起电信诈骗案,被告人张某军通过远程视频连线参与宣判,其余4名被告人到庭。宣判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在校大学生旁听。

2021年2月至3月,张某军在明知罗某婷等人系诈骗团伙的情况下接受雇佣,在罗某婷家中以冒充“蚂蚁金服”“度小满”“京东”等贷款平台员工身份的方式,以可为客户提供贷款服务的名义诱骗客户添加罗某婷的上线提供的微信号,上线再以申请贷款需要缴纳会员费等方式诱骗被害人,客户成功添加微信张某军便可获得提成,期间张某军非法获利约4000元。

2021年5月至11月,张某军单独成立工作室,以每单15元至25元的提成先后招聘了本案被告人周某、杨某等4人及刘某为“话务员”,组织他们以上述方式诱骗被害人添加诈骗团伙的微信和支付宝账号。期间,张某军拨打诈骗电话5000人次以上,违法所得68210元。被告人杨某等4人均拨打诈骗电话500人次以上,违法所得共计41790元(其中被告人胡某未与被告人张某军结算提成无违法所得)。

张某军等5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网络贷款平台工作人员,以帮助办理贷款为由,利用拨打电话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主犯张某军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被告人周某等4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七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一万元至二千元不等的罚金。

在此,法官提醒各位市民,正规的贷款业务办理不需要缴纳任何费用,不存在缴服务费、保证金、刷流水等说法,接到任何推荐贷款的电话都不要轻信,切勿盲目转账。

来源:红网

作者:黄怡康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2/02/25/1094775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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