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一封“检察提示函”形成合力 让校园周边有毒“水晶泥”绝迹

3.jpg

回访现场。

红网时刻11月19日讯(通讯员 骆艳丽)“自从收到你们发出的检察提示函后,我们再也不卖‘三无’水晶泥了。”11月18日上午,株洲石峰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范福华一行对“督促整治水晶泥类玩具”公益诉讼一案进行了回访,曾一度在校园周边热卖的有毒“水晶泥”玩具,在检察机关发出“检察提示函”提醒商家不得销售后,已经销声匿迹。听到商家的反馈后,范福华露出欣慰的笑容。

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后,该院将办案重点放在与少年儿童联系最紧密的热点问题上,其中玩具安全是一个全新领域。虽然多家媒体都对“水晶泥”类玩具的危害性进行了报道,但在今年5月初,该院对石峰区学校周边销售的儿童玩具进行全面排查,却发现部分学校周边商店仍在销售没有生产商基本信息、没有生产期、没有合格证的水晶泥类玩具。经鉴定,该类玩具内含有毒硼砂,严重影响学生身体健康。

为了促使行政机关拿出行之有效的查处整改方案,该院邀请人民监督员、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召开了专题听证会,集思广益,深入探讨在监管规范出现空缺时如何有效整治校园周边销售有毒有害儿童玩具问题。会后,该院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提出了具体的整改建议。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随后开展了三次专项清理行动。

为了进一步落实办案效果,该院制发了检察提示函,将“水晶泥”类玩具的危害和对孩子、家长、商家及学校的建议以“温馨提示”的方式张贴在各个校园门口,并且通过教育行政部门将提示内容以微信的方式发送给教职员工及学生家长,通过开展主题班会、家长会等多种方式广泛宣讲玩具安全知识。

在这次“回头看”工作中,检察机关还邀请人民监督员一起,协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再次随机抽查学校周边销售的儿童玩具,向商家开展警示教育,告知其销售有毒有害玩具存在的风险,最大限度清理学校周边销售的有毒有害类儿童玩具,消除孩子们身边的安全隐患。

来源:红网

作者:骆艳丽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11/19/10412830.html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时政
  • 社会
  • 民生
  • 部门·株洲
  • 区县(市)
  • 教育
  • 医卫
  • 乡村振兴
  • 财经
  • 房产
  • 红观株洲
  • 图片
  • 视听
  • H5
  • 活动
  • 公示公告
  • 问政株洲
  • 红网论坛
  • 记者文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株洲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