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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法院:被“传销”了怎么办?调解后受害人要回了50万元投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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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干警、人民调解员仔细与被害人核对信息、确认签字。

红网时刻11月15日讯(通讯员 黄怡康)“感谢法院和调解员帮忙,没想到这么快这笔钱就要回来了……”“是啊是啊,能拿回钱真是太高兴了……”11月12日一大早,来到白兔潭法庭的乡亲们都笑开了花。

2019年,部分群众向醴陵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自己投资的“寻山优品”生态养鸡项目涉嫌“传销”,醴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案调查后,于当年12月对组织、策划网络传销活动的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900万元。

醴陵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上述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一些被坑骗的投资受害人陆续到醴陵法院白兔潭法庭咨询求助。法庭干警了解事情原委后,为减轻群众诉累,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推动形成多元解纷优先诉源治理大格局,更高效地实现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当即与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本院执行部门取得联系,在法官的指导和驻庭人民调解员耐心细致的工作下,最终促成贵州涉嫌传销方同意分三批退款给醴陵范围内没有发展下线的投资受害人。

多方达成共识后,白兔潭法庭干警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积极联系组织退款事宜。11月11日、12日,第一批55名受害人来到白兔潭法庭,在干警和人民调解员组织下与贵州涉嫌传销方确认退款金额并达成人民调解协议。此批退回款项约为51万元,后续法庭将持续跟进,力求在最短时间核对好信息,将退款早日兑现到被害人的账户,让被害人的纸上权益真正变成“真金白银”。

来源:红网

作者:黄怡康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1/11/15/1039928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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