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9月10日讯(通讯员 崔林)8月以来,株洲市生态环境局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反应强烈的问题,围绕"选择性执法、随意性执法、机械性执法、逐利性执法"四个方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全面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提高站位抓认识,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反复认真学习株洲市《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认真领会文件精神实质,深刻认识这一活动对解决群众"急难悉盼"问题、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意义;同时,把专项整治与党史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以刀刃向内的自觉和刮骨疗毒的勇气,主动整肃环境执法的各类问题,努力实现执法队伍的自我革新。
强化组织抓责任,下发《关于印发〈开展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环党〔2021〕40号),部署在全市生态环境系统开展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为副组长的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专项整治组和专项整治监督问责组,抽调法规、执法支队、机关党委精干力量参加,专门负责行政执法乱象专项整治日常工作。制定一月一调度、一周一碰头的工作制度,推进整治工作稳步有序开展。
立即行动抓落实,对2019年来的执法资料、案卷10000余份进行查阅,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判断甄别。经过2天的紧张自查,各组形成问题清单,经集中研究讨论,形成生态环境局整治执法乱象问题清单。同时,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整治措施,明确各责任单位的整治主体责任,要求各责任单位分别受领任务,对标对表按期完成整改。下一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开展实地督查,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的个人或单位将予以严肃问责。
来源:红网
作者:崔林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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