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5月17日讯(通讯员 谢明睿)进入夏季,骄阳似火,人的情绪也“易燃易爆”,5月15日,株洲经开公安分局云田派出处理了一起违法嫌疑人骆某殴打他人案件。
当日,云田派出所接到报警,称受害人罗某(男,40岁,长沙人)和朋友在株洲方特游乐园游玩,在回程的路上与其他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违法嫌疑人骆某(男,31岁,株洲人)到达现场后与罗某发生口角,在相互辱骂的过程中骆某用手将罗某的脖子抓伤,造成罗某脖子处皮外组织挫伤,系轻微伤。
目前,骆某因殴打他人已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五日并处罚金500元整。
经开公安提醒,冲动是魔鬼。殴打他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打架并不是解决纠纷的最好办法,毕竟“打赢坐牢,打输住院”。天气日渐炎热,广大群众切莫逞一时之快,以身试法,最终可能因一时冲动,甚至触犯刑法被追究责任。
来源:红网
作者:谢明睿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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