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在法院办公室出具结案证明。
红网时刻株洲10月21日讯(通讯员 喻涛)10月20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该案从申请执行到执结,历时17年,四位执行法官先后接力办理了本案。
1998年12月,易某因办铸铁厂需要资金周转,向黄某借款10万元,约定年利率25%,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到期后,易某仅偿还了10000元及少量利息。黄某于2003年将易某起诉至法院,2003年11月14日,法院经审理判决,易某须偿还黄某借款本金90000元及利息59000元,共计149000元。
判决生效后,黄某于2004年1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经法院调查,被执行人易某除有一个退休工资银行卡账号外,并无其他可执行财产,渌口区法院将易某的上述账号冻结,并开始了长达17年的执行长跑。执行法官定期查询该账号的余额,在保证易某基本生活的前提下,不定期扣划账号内资金支付给申请执行人黄某。
17年来,执行法官亦不忘组织双方协调,易某在手头宽裕时也会主动支付部分欠款给黄某。2020年10月,在法院组织下,双方再一次进行协调,黄某同意易某提出的再付65000元,剩余利息黄某全部放弃,双方案结事了的方案。10月20日,黄某在收到易某65000元后来法院办理了结案手续,本案由此执结。
来源:红网
作者:喻涛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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