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9月25日讯(通讯员 骆艳丽 周利)9月23日下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邀请3名人民监督员对许某容留他人吸毒案拟作不起诉进行了公开审查。
今年5月,许某因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经该院审查,认为许某容留吸毒对象邹某尿检呈阴性,本案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遂对许某决定不起诉。
公开审查会上,石峰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周利就案件审查认定的事实及证据、法律适用以及拟不起诉意见的理由进行了详细、全面的阐述。人民监督员查阅案卷后就案件拟作不起诉后是否能有相应的行政处罚等问题进行提问,承办人一一作出答复。最后,三名人员监督员经过讨论、评议,发表了最终意见,均同意对本案犯罪嫌疑人许某作出存疑不起诉决定。今年以来,该院多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对刑事申诉案件、案件质量评查进行监督。
“检察机关根据现有法律法规,对所作出的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审查评议,即坚守法治底线,又保障了当事人合法权益,进一步促进了检务公开,健全了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机制,提高了不起诉案件的公开性、公正性和准确性。”会后,人民监督员对此次公开审查会予以充分肯定。
来源:红网
作者:骆艳丽 周利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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