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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区:二次占用消防通道当心“失信”

红网时刻株洲8月31日讯(通讯员 曾钢)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国家法律和消防技术标准对消防车通道的设置和管理有明确要求,任何人不得非法侵占消防通道。8月28日上午,渌口区消防救援大队来到渌口镇向阳北路14号巷子检查消防车通道畅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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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检查发现,此巷子已实行禁停标志和标线标识管理,但仍有部分车主乱停乱放,占用了消防车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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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当场联系车主移车,并依法对违规停放的3名车主进行处罚和批评教育。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还向小区居民宣传消防安全常识,提醒居民要正确停放车辆,不能违法占用和堵塞安全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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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消防救援大队参谋曾礼强介绍:“这辆车是第一次停在这里,我们是处以50元的罚款,并通知他移车。如果下次发现同样车牌号码违停在消防通道上的话,我们就会对他进行顶格处罚,并且会纳入征信系统。”

据《消防法》第六十条规定: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妨碍消防车通行的,个人处警告或500元以下罚款,责令移走车辆,拒不执行的,强制拖走,费用由车主承担。

副区长钟碧武参加整治行动。



来源:红网

作者:曾钢

编辑:胡芳zz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0/08/31/826500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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