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6月19日讯(通讯员 曾峰)6月17日,醴陵市人民法院与长沙雨花区法院密切合作,依法对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山水熙园一房产挂网拍卖。
醴陵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醴陵市农商行”)申请执行黄某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醴陵市农商行对黄某所有的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山水熙园一房产享有抵押优先权。经查实,在本案处理前,该房产因他案已被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先行查封。醴陵市农商行虽享有抵押优先权,却无法先行处置该抵押房产。
醴陵法院于5月10日向长沙市雨花区法院执行局寄送了《商请移送执行函》,商请将其院先行查封的房屋交由醴陵法院处置。几次电话沟通,长沙市雨花区法院在5月20日便来函,同意依法将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山水熙园一房产的处置权及后续解封、变价、分配等事宜一并交由醴陵法院处理。
6月16日,醴陵法院的4名干警驱车赶往长沙市,依法腾空拍卖房屋。在长沙市雨花区法院的协助下,在当地公证机关的见证下,当天便清理出拍卖房屋。6月17日,将该房在淘宝网司法拍卖频道挂网公示。
两地法院的联合执行,既彰显了法律的权威,又保护了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更是两地法院共同倾力配合的结果。异地法院对涉案财产的高效联合处置,为跨行政区域执行难问题作出了有益的探索。
来源:红网
作者:曾峰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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