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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天元区2020中小学招生划片信息公布

一、天元区公办中小学划片招生范围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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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天元区公办学校招生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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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办学校招生

(一)入学条件

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学生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4年8月31日(含)前出生,以适龄儿童户口本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入读天元区初中一年级的学生必须是应届小学毕业生。

(二)入学生源及排序

根据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家庭住房、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就业等情况,按下列顺序进行生源排序、划片入学。

1. 有户有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与房产均在天元区城区,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2. 有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属于天元区城区且在株洲城市五区(指芦淞区、荷塘区、石峰区、云龙示范区、天元区,下同)无房产,户主为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户籍所在地为依据划片入学。

3. 有房无户。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并实际居住,但户籍在城市五区以外,以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为依据入学。其中,有多套住房 的,以实际居住的房屋为依据划片入学。

4. 无户无房。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均在城市五区之外;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之一在天元区务工或经商一年以上,持合法居住证居住在天元区。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相对就近划片入学。

(三)报名方式

适龄儿童(少年)符合天元区城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条件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株洲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便民服务系统”天元区端口,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及意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进行网络报名。农村学校暂不启用网络报名。

四、民办学校招生

天元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跨市州招生。在株洲市范围内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按市教育局统一规定的时间,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

一、招生计划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由区教育局根据其现有办学条件核定其办学规模,再依办学规模核准年度招生计划。未取得办学许可证或在办学水平评估中整改后不合格的民办学校不准招生。

二、招生方式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按照“一事一议”“一校一案”的要求,优先安排配套学生、本校教职工子弟、高层次人才子女、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直升初中生入学。根据优先录取的学生人数,核定派位计划。对报名人数超过派位计划的,由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电脑随机派位,派位结果由区教育局监督落实。

已被电脑派位派中的学生,原则上不得放弃民办学位,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派位。所有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按照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收费标准收费。

三、优先入学类别

1.配套楼盘业主及出资人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自身建设的楼盘,提供出资人出资证明,其子女可以入读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购买了该楼盘的学生(家长)有协议的,可以入读该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以上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2.高层次人才子女。严格执行〘株洲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就读实施办法〙(株教发〔2018〕4 号),经认定的A、B、C、D 类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读,不再参与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

3.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子女及职工子女。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出资人及职工子女,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的,出资人提供出资证明,职工提供在岗证明和社保证明,可以提前录取,不再参与电脑随机派位。

4.直升生。在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小学毕业生,且学籍在本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有意向就读,本民办学校初中的可以直升本民办学校初中部,若报名人数超过可提供的学位数,则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根据派位结果确定录取名单。

五、日程安排

(一)公办中小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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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日程安排

5月20日,网络报名系统开放。

5月25日前,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配套入学、本校教职工子弟、高层次人才子女、小学直升初中等四类学生完成网上报名。

5月26—28日,区教育局组织人员对以上四类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5月30日,市教育局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派位计划。

6月5日前,参加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派位的学生完成网上报名。

6月1—5日,学生(家长)填报〘2020 年株洲市城区民办学校双(多)胞胎子女就近入学捆绑派位申请表〙,并上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进行汇总上报市教育局。

6月10日,市教育局组织实施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电脑随机派位,并公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电脑随机派位结果。

6月15日前,已经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缴费确认入学。

六、注意事项

(一)申请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新生学位的适龄儿童(少年)必须同步填报一所公办学校。电脑派位派中民办学校的学生,不再参与公办学校的派位。

(二)房屋产权性质、周期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本人、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提供的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交房时间须为2020年12月31日(含)前,其产权证性质必须为住宅,且房产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单独拥有或共同拥有。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能作为学生申请入学依据。

自2020年1月1日起,天元区城区学校招生片区范围内的二手房(含继承、赠予的业主)子女入学,在义务教育学段一个周期后(小学周期为六年、初中周期为三年)方能再次享受入学指标。房户一致的同一房产、同一房主的二孩或双(多)胞胎不受此限制。

(三)户口迁入时间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及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须在今年报名系统关闭前一天迁入,即2020年6月14日(含)前。

(四)信息资料上报要求

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学位填报的信息和现场审核提交的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经有关部门查实存在隐瞒、欺骗、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因材料不全,造成适龄儿童(少年)不能顺利入学的,由申请人承担。

(五)招生入学时间要求

报名、审核、派位、入学等招生环节均有时限要求,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要求,逾期未办理或不服从安排的,作自动放弃学位处理。放弃学位后区教育局不再予以安排。

七、其他

一、特殊情况入学

以下特殊情况经调查核实后,根据学位情况,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家长不得择校。

(一)本区农村进城购房户(含本区农村征地拆迁户)子女,指天元区农村户籍(三门镇、雷打石镇、群丰镇)小一或初一新生,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天元区城区工作、在天元区城区购买住房且居住、在农村确无监护能力的。必须提供以下证件:户口本、房屋产权证或(房屋预告登记证及购房合同、票据)、出生证(小一)、预防接种证及查验证明(小一)、学生手册(初一)。此类学生按有房无户类同步参加报名。

(二)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株洲市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以及高新区(天元区)“双创人才”子女、高新区(天元区)重大投资者子女、高新区(天元区)招商引资重点企业高管子女、区教职工子女、投资建校方职工子女等各类优惠优抚对象入学,按照相关政策,由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6月1日至15日期间将相关材料报教育局教育股,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三)特殊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落户天元区集体单位的,或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寄挂在天元区城区非直系亲属家的等情况,由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定监护人于2020年6月1日至15日期间将相关材料报区教育局教育股,在剩余学位范围内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二、转学插班

因天元区今年要实现大班额清零任务,公办中小学校仅接收天元区本地户口儿童(少年)转学插班。报名方式为:家长在2020年5月20日至6月15日期间到户口所在片区学校扫码录入转学报名信息。区教育局严格按照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中小学学籍管理办法〙(湘教发〔2015〕8 号)通知中的转学规定,转入学校如果没有学位,按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于秋季开学第二天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转学插班不受户口限制,有意愿者可自行咨询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办。

来源:红网

作者:株洲市教育局

编辑:苏莉雅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20/05/20/72779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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