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5月4日讯(记者 苏莉雅 通讯员 陈章蓉)5月4日,株洲市教育局发布通知,强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必须遵循五条规定:
1、任何学校不得跨市州招生,严禁任何学校、培训机构为其他市州提供生源;
2、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格按照划片就近入学;
3、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若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则全部安排入学,若报名人数多于招生计划的,则实行电脑随机派位确定招生对象;
4、所有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由教育行政部门全面统筹,严格做到“四统一”,即: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要求。任何学校不得接受学生报名,学生只能在全市统一招生平台报名;
5、凡是没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的招生,都是无效的,教育行政部门不予认可。
来源:红网
作者:苏 莉雅 陈章蓉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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