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陵法院工作人员正在使用“移动微法院”平台。
红网时刻株洲10月30日讯(通讯员 艾菁)10月28日,炎陵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利用“移动微法院”平台,协助湘潭县人民法院成功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这是省高院推进跨域立案诉讼服务工作以来该院受理的首例案件。
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谢某是炎陵人,四被告中三被告户籍地为湘潭县,另一被告户籍地为湘潭市雨湖区,合同的交货地点为湘潭县。根据民诉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该案应由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在该案中,被告所在地为湘潭县和雨湖区,合同履行地即交货地点为湘潭县,所以湘潭县和雨湖区法院都有管辖权,而炎陵法院不能受理。
为了方便群众诉讼,炎陵法院作为协作法院对该案进行了跨域立案。在对诉讼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后,炎陵法院工作人员登录“移动微法院”平台,填写相关信息后,将材料推送给湘潭县人民法院,湘潭县法院在线审查诉讼材料后予以立案,并将结果反馈,成功实现跨域立案。
炎陵法院自今年10月湖南省高院推行跨域立案工作以来,主动作为,迅速落实,确保该项工作顺利进行。下一步,炎陵法院将不断推进智慧法院建设,进一步完善跨域立案服务措施,切实解决异地诉讼难问题。
来源:红网
作者:艾菁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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