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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峰区检察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专项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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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检察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5月20日讯(通讯员 范福华 吴玉玲)今日上午,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对社区矫正机构社区矫正人员的刑期、终止执行的时间进行核对。

此次期限检察重点是社区矫正机构在矫正期限届满之日,有无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发放解除社区矫正证明书等。在检察中,检察官当场指出有2名社区矫正人员的解除社区矫正书面鉴定期限上的日期和宣告日期不一致,建议日后对解除社区矫正的日期要进行反复核对,保证社区矫正人员的正当合法利益。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采纳了建议,并表示会对期限进行核查,杜绝此类现象再次发生。

最后,检察官与期限届满人员谈话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希望他们以后认真工作,努力生活,永远不要再犯罪,力争做一个对他人、对社会、对国家有益的人。

来源:红网

作者:范福华 吴玉玲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9/05/20/552499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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