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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向卖淫团体收保护费,一涉恶团伙被芦淞公安打掉

红网时刻株洲4月28日讯(通讯员 魏天宇)株洲市芦淞公安分局今日向媒体通报,来自娄底的彭某,曾是一名为卖淫团伙发小卡片的“马仔”。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彭某纠集多人对其他进入自己势力范围酒店内发卡的卖淫团伙强收“保护费”并多次寻衅滋事、打架斗殴,形成了一股恶势力。今年2月底,芦淞区人民法院对被告人彭某、杨某等9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组织卖淫、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进行了一审宣判。

2018年4月25日,芦淞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接到线索,称芦淞辖区有人在宾馆收“保护费”,刑侦大队立即组织警力进行走访调查。经过两个月的调查取证,办案民警摸清该犯罪集团控制了株洲芦淞区相关宾馆内色情卡片的发放,以此向发卡招嫖的人员索取所谓的“保护费”,对不愿意交纳的发卡人员以暴力或者暴力相威胁迫使其交纳,否则不让其在酒店发放卡片。2018年6月,办案民警奔赴湖北将该犯罪集团其他成员抓捕归案。

经审讯得知,2017年10月至2018年4月间,犯罪嫌疑人彭某、杨某纠集他人多次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为非作恶,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并形成了以两人为首要分子恶势力团伙,收取“保护费”八万余元。

今年2月26日,芦淞区人民法院对彭某、杨某等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一案进行了一审宣判。对彭某、杨某以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五万元;其余6名被告人以组织卖淫罪、寻衅滋事罪分别判处五年六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彭某的妻子曾某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因不服判决,彭某、杨某、朱某等人随后提起上诉,该案移交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审判结果将择期宣判。

来源:红网

作者:魏天宇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9/04/28/539713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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