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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正式揭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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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牌仪式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4月28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罗丽芳 周子熙)今日上午,株洲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揭牌仪式在芦淞区人民法院举行,全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工作全面启动。改革后,株洲市天元、荷塘、石峰、渌口四区及醴陵市的行政一审案件将集中在芦淞区人民法院审理。

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蔡怡,芦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文定国共同为仪式揭牌。并表示,落实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制度,是全面深化政法领域改革的重要内容。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对于监督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要敢于挑起重担、敢于开拓创新、敢于探索尝试,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正正义”的目标,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司法公正。

芦淞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高建明表示,将把揭牌仪式作为改革的新起点,秉承提高行政审判效能、依法解决行政纠纷的理念,坚持把牢方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完善司法便民利民机制、实质化解争议机制、沟通协调机制,推动司法与行政的良性互动;优化司法资源配置,畅通沟通渠道,清除权利救济障碍,提高群众满意度。同时,通过发布年度行政审判白皮书、典型案例等的方式,努力宣传集中管辖工作成果。

据悉,行政案件相对集中管辖,是指根据行政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和上级法院批准,将部分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一审行政案件,统一到其他基层人民法院集中管辖的制度。该项改革将于2019年5月1日开始在全省范围内统一实施,旨在切实解决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等突出问题,更好地促进依法行政,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株洲地区确定了芦淞区人民法院、醴陵市人民法院为株洲地区基层人民法院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法院。

来源:红网

作者:龙琦 罗丽芳 周子熙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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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9/04/28/539693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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