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醴陵浦口镇:制定村级考核办法,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红网时刻株洲3月18日讯(通讯员 胡任)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村级组织建设,调动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近日,醴陵市浦口镇结合自身实际,研究制定了《浦口镇2019年度村级工作绩效考核和村干部年度考核办法》。

考核对象为全镇16个村(社区)及经选举产生的在岗村(社区)两委成员。精准扶贫、创建、党建、卫计、民调、安全生产等重点工作列为考核内容,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和村干部个人廉洁自律情况也纳入考核。

《办法》规定,受党纪处分的村干部,影响期内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党纪处分的村干部当年直接定为“不称职”等次;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报酬实行与村级绩效考核和村干部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双挂钩”,大大激励村干部担当作为。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村支两委班子及成员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应负的责任,要求村级深入开展“党务、政务、财务”三公开,并遵循“四议两公开”民主决策办法规范民主决策程序,充分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和村级纪检监督小组职能作用,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贯穿于村级各项工作的始终。


来源:红网

作者:胡任

编辑:颜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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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9/03/18/52368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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