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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教师因违规组织、参与校外有偿辅导受处分

  红网时刻株洲3月12日讯(通讯员 炎纪宣)近日,株洲市炎陵县通报了4起教师违规组织、参与校外有偿辅导问题典型案例。

  县城南小学教师陈沁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辅导案

  经查,县城南小学教师陈沁2017年9月开始到校外某培训班担任辅导老师,劳务费按5000元/期计算,约定期末一次性付清。2017年11月7日,陈沁在该辅导班上课时被当场查获。至查获时,陈沁尚未收取劳务费。2018年1月10日,炎陵县教育局给予陈沁行政警告处分。

  县城南小学教师杨丽莎违规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辅导案

  经查,县城南小学教师杨莉莎2017年9月开始组织本班9名学生在县城某小区一车库内进行有偿辅导,辅导费按350元/月计算。2017年11月7日,杨莉莎在对学生进行辅导时被当场查获。至查获时,杨莉莎尚未收取辅导费。2018年1月10日,炎陵县教育局给予杨丽莎行政警告处分。

  县城南小学教师张雪燕、郭毅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辅导案

  经查,县城南小学教师张雪燕、郭毅2017年10月开始到校外某辅导班担任辅导老师。郭毅为免费帮忙,张雪燕与举办者约定按补习班的效益给予一定劳务费。2017年11月7日,张雪燕、郭毅在该辅导班上课时被当场查获。至查获时,张雪燕、郭毅尚未收取劳务费。2018年1月10日,炎陵县教育局给予张雪燕、郭毅行政警告处分。

  县明德小学教师陈玉琼、凌丽慧违规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有偿辅导案

  经查,县明德小学教师陈玉琼、凌丽慧从2017年10月开始到校外某培训班担任辅导老师,辅导费按1000元/月计算。2017年11月7日,陈玉琼、凌丽慧在该辅导班上课时被当场查获。至查获时,陈玉琼、凌丽慧尚未收取劳务费。2018年1月10日,炎陵县教育局给予陈玉琼、凌丽慧行政警告处分。

来源:红网

作者:炎纪宣

编辑:苏莉雅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80312/14454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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