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炎陵县检察院设立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

  红网时刻株洲2月28日讯(通讯员 肖婧)今日,株洲市炎陵县检察院驻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正式成立,县河长办和检察院负责人一起为检察联络室进行了揭牌,并对河长制工作、检察联络工作进行了座谈。

  “我们设立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生态环境资源检察监督职能,推进炎陵县水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加大打击和预防各类破坏水系生态文明建设涉水、涉河环境资源的违法犯罪,推进绿色生态文明建设。”县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廖勇说。

  据悉,经双方共同商议,检察联络室由县人民检察院和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各派若干工作人员专门负责,共同开展检察联络室工作。联络室检察官采取“1+x”的工作时间,每月固定在县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一天,并根据工作需要,可增加驻检察联络室工作时间。县检察院可通过检察联络室在此领域更便利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如监督移送涉嫌犯罪线索、启动立案监督程序、提前介入有一定影响的案件、督促纠正违法行政行为或者督促依法履行职责、督促行政处罚执行、提起公益诉讼、开展法律业务咨询交流等,依法共同加强对水环境、水生态的保护。

  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成立后,将健全工作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列席会议制度、联合调查和督办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宣传普法制度五大机制,助力全县河道流域、水生态环境的保护,助力美丽幸福新炎陵的建设。

来源:红网

作者:肖婧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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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80228/14481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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