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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须知:株洲今年中小学招生有变化

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2月26日讯(记者 聂千川)春节假期刚过,转眼又到了各中小学校开学的日子。今日湖南省株洲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了株洲市2018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即大政稳定,小政微调。

  “今年全市有小学毕业生41210人,初中毕业生33398人。其中,城区小学毕业生12978人,城区初中毕业生10589人。”新闻发布会上,株洲市教育局局长吴安浩表示,今年,株洲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学校招生部分政策适度调整。

  义务教育:新增“公共服务全覆盖”

  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适龄孩子应有的权利。今年,株洲在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新增“公共服务全覆盖”的要求。

  依法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经济困难家庭子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有关政策性优惠规定,优惠对象包括现役军人子女、外籍人员子女、港澳台子女、归国华侨子女、在株重大投资者子女、在株工作的高层次人才子女等。

  此外,强化“按照标准配置班额”的要求,按照国家标准配置班额;严格执行“从2017年秋季入学的年级起,杜绝出现56人以上(含56人)大班额”的规定,同时,加强义务教育学生学籍异动管理,杜绝由转学造成的大班额。

  初中:调整中考成绩划等比例

  吴安浩透露,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由过去体现 “学生的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三维目标的要求,逐步体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的要求,强调学科核心素养立意,强调培育学生发展核心素养。尤其在语文、政治、历史等学科,更加注重思想性、基础性、人文性、综合性、实践性。

  同时根据资源配置和初中毕业生增长情况,每个学科从高分到低分分别按21%、34%、26%、10%、8%、1%的比例划分成A、B、C、D、E、F六个等第。A等比例由过去的25%调整为21%,B等比例由过去的30%调整为34%。对于成绩位于后1%的学科,若学科成绩高于或等于该科总分的60%,其等第确定为E等,不计为F等。

  高中:单科成绩优秀学生有优惠

  普通高中将加强自主招生,给予省示范高中学校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一定数量的自主招生名额,招收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学生。自主招生总数控制在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5%左右。城区市二中、南方中学自主招生计划各60人;其他省示范高中学校和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自主招生计划各30人。

  对于学业“偏科”的学生,今年将迎来大福利。株洲将实施单科成绩优秀学生优惠政策,对语文、数学、英语、文体综合和理科综合五科学业水平成绩中单科排名前千分之二的考生,在城区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可享受一个较低科目成绩提高一个等级参与录取。

  高中在录取时如果出现多个录取对象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第相同时,依次按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优惠政策,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总分高低顺序进行甄别录取。招特长生比例由招生总计划的25%调整为30%。

  此外,今年将增设1个省级示范学校志愿,即在不改变录取批次的前提下,学生可填报的省示范性普通高中志愿,由原来的2个新增为3个。

  【相关链接】中考、中招时间表

  4月初,召开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工作布置会。

  5月2-10日,组织外地就读回城考生报名。

  5月8-20日,城区初中毕业体育考试。

  6月16-18日,2018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

  7月1日前,成绩公布。

  7月5日-6日,指标生录取。

  7月7日,民办普通高中录取。

  7月8日-10日,省示范高中株洲市二中、南方中学同时录取。

  7月12日-14日,省示范高中株洲市一中、株洲市四中、株洲市八中、株洲市十三中、九方中学以及省级特色教育实验学校株洲市十八中同时录取。

  7月16日- 18日,市示范高中株洲市三中录取。

  7月20日,民办学校补录。

来源:红网

作者:聂千川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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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80226/1448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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