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株洲10月11日讯(通讯员 茶纪宣)今日,茶陵县纪委监委通报了县国土资源局原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罗佳华工作渎职的问题。
2013年9月,刘某在办理土地使用证过程中,县国土资源局规划用地股经办人李某(临聘人员,2015年已辞工)和分管领导罗佳华未对刘某提供的城镇居民建房用地审批相关材料认真初审和用地审核,没有发现变造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违规越权对该宗集体建设用地审批了《城镇居民建房用地审批书》,擅自改变了土地性质。违反土地出让相关规定,签订了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让陈某(刘某妻子)以5000元的土地出让金取得位于老虎塘安置区、面积为120.5平方米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随后刘某以此为据到县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办理了土地初始登记。
罗佳华身为时任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土地审批领导,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违规审批用地,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2018年5月,罗佳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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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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