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判决现场。
红网时刻株洲8月23日讯(记者 龙琦 通讯员 周子熙)今日上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被告人夏智辉、汤自豪、何移飞、刘伟海、赵雨青、刘勇、张小兵、王利福犯故意杀人罪、聚众斗殴罪、窝藏罪、开设赌场罪一案。
2015年10月起,被告人夏智辉先后将株洲市荷塘区、芦淞区的米粉店、茶餐吧、酒楼等作为赌博场地,雇佣被告人王利福、何移飞、夏援飞等人为工作人员,在上述场地内以玩“三公扑克”形式聚集参赌人员进行赌博活动,夏智辉从中抽头渔利。被害人毛某在被告人夏智辉开设的赌场内参与赌博欠下夏智辉、夏援飞的赌债。2016年7月21日晚,夏智辉安排何移飞、邓海能(刑拘在逃)第二天与夏援飞(刑拘在逃)一起去找毛某催要赌债。22日,何移飞等人找到毛某,向毛某讨要赌债未果。何移飞将该情况告知夏智辉后,夏智辉便纠集被告人汤自豪、刘勇、张小兵、同案人陈华北(刑拘在逃)与夏援飞、何移飞等人汇合,将事先准备好的柴刀、砍刀、“管杀”等凶器藏于车辆后备箱,分别乘车来到毛某所在的麻将馆,与被害人毛某和其外甥朱某发生冲突,将被害人朱某头部砍伤,将被害人毛某砍倒在地。毛某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2016年8月8日死亡。株洲中院受理该案后,于2018年3月26日、6月12日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
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夏智辉纠集被告人汤自豪、何移飞、刘伟海、赵雨青在讨要赌债发生冲突后,为争强斗狠,夏智辉指使他人持刀聚众斗殴,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五被告人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刘勇、张小兵在夏智辉的纠集下,积极参与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其行为构成聚众斗殴罪。被告人王利福明知夏智辉等人涉嫌犯罪,仍积极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妨碍公安机关抓捕,其行为构成窝藏罪。被告人夏智辉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供他人进行赌博活动;被告人王利福、何移飞、汤自豪、刘勇、赵雨青、刘伟海受夏智辉雇佣,为其开设赌场直接提供帮助,其行为构成开设赌场罪。
被告人夏智辉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被告人汤自豪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何移飞等其他六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六年至三年不等,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
来源:红网株洲站
作者:龙琦 周子熙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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