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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执法谁普法 炎陵县开展法制宣传

红网时刻株洲8月17日讯(通讯员 尹志红)为加强群众对检察职能的理解,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工作要求,8月17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深入鹿原镇开展“流动检察室”法制宣传,通过对涉嫌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但犯罪情节轻微的张某进行不起诉决定公开宣告,以案释法为基层群众进行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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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讲现场。

通过法治宣讲,涉案当事人当场认罪悔罪,表示会吸取这次的教训,痛改前非;当地镇、村干部及部分群众也进一步学习了林业法等法律知识,并认为检察院机关文明执法,人性执法,这样做既使轻微犯罪行为不因不起诉而降低教育效果,又使群众受到生动的法治教育。本次法制宣讲活动是检察机关以案释法,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有效方式,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近几年来,炎陵县人民检察院对于违法犯罪都采取宽严相济的措施,一方面对于违法犯罪行为绝不姑息;另一方面根据违法犯罪人员的实际情况和自首情况给予从轻处罚,使办案活动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红网

作者:尹志红

编辑:颜洪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2018/08/20/4258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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