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交警支队发布通告称,12月23日起,将对我市荷塘区同心路、天元区泰黄支路、石宋桥下匝道路段采取限制性交通管理措施,具体如下:
1、荷塘区同心路(十九中东校区至千日红门店前路段)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2、天元区泰黄支路(黄山路至泰黄支路北端隔离石墩路段)禁止车辆停放或临时停放。
3、石宋桥下匝道实施逆时针方向单向通行,禁止车辆逆向行驶。
交警部门表示,为保证措施落实,将在相关路口、路段设立交通标志,广大驾驶人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严格按照本通告规定和路段交通标志、标线通行,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和疏导,违者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来源:株洲新闻网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