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货车车厢有异味 打开一看竟是猫头鹰等保护动物

  货车上散发异味还载有猫头鹰等保护动物,司机却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被株洲高速交警查获。之后,醴陵市森林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了这一非法运输、出售珍稀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

  高速交警介绍,9月底,在沪昆高速金鱼石收费站,他们对一辆货车进行例行检查,司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没有问题,但货厢处有一股异味。“我们要求司机打开货厢,他起初谎称钥匙丢失,在我们的强硬要求下,他才开厢。”交警说,厢内有多个笼子,还有猫头鹰、猴面鹰等野生保护动物,而司机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他们便将案件移交给醴陵市森林公安局。

  经过鉴定,货车上有26只猫头鹰和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司机交代的线索,我们将货主罗某、郭某抓获。”醴陵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说。

  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经常往返于广西、湖南、江西,收购、销售野生动物。随后,民警奔赴广西桂林、江西南昌、湖南长沙等地,通过一个多月的深入调查,将另外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查获老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和猪獾共37只,捣毁了这一跨省犯罪团伙。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的规定,非法猎捕、伤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刘玺

编辑:苏莉雅

相关链接

    频道精选

  • 重要新闻
  • 时政
  • 社会
  • 民生
  • 部门·株洲
  • 区县(市)
  • 教育
  • 医卫
  • 乡村振兴
  • 财经
  • 房产
  • 红观株洲
  • 图片
  • 视听
  • H5
  • 活动
  • 公示公告
  • 问政株洲
  • 红网论坛
  • 记者文集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株洲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