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上散发异味还载有猫头鹰等保护动物,司机却无法提供相关证件,被株洲高速交警查获。之后,醴陵市森林公安局经过缜密侦查,成功捣毁了这一非法运输、出售珍稀野生动物的犯罪团伙。
高速交警介绍,9月底,在沪昆高速金鱼石收费站,他们对一辆货车进行例行检查,司机的驾驶证和行驶证没有问题,但货厢处有一股异味。“我们要求司机打开货厢,他起初谎称钥匙丢失,在我们的强硬要求下,他才开厢。”交警说,厢内有多个笼子,还有猫头鹰、猴面鹰等野生保护动物,而司机无法出示相关证件,他们便将案件移交给醴陵市森林公安局。
经过鉴定,货车上有26只猫头鹰和猴面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根据司机交代的线索,我们将货主罗某、郭某抓获。”醴陵市森林公安局民警说。
两名犯罪嫌疑人交代,他们经常往返于广西、湖南、江西,收购、销售野生动物。随后,民警奔赴广西桂林、江西南昌、湖南长沙等地,通过一个多月的深入调查,将另外6名主要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查获老鹰(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和猪獾共37只,捣毁了这一跨省犯罪团伙。
民警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41条的规定,非法猎捕、伤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刘玺
编辑:苏莉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