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11月9日讯(株洲分站记者 苏莉雅 通讯员 李欣钰)11月8日,记者从醴陵市卫计局了解到,为大力弘扬医护人员“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医疗卫生精神,进一步提升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加速推进健康醴陵建设,醴陵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醴陵市第二届“好医生、好护士”和首届“最美乡村医生”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旨在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医疗行业职业精神,表彰、宣传在医护工作取得优异成绩和对健康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医护人员,为广大医护人员树立先进典范,进一步推动医疗机构的医德医风建设,激发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评选活动组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评选活动将在11月20日前产生初步人选。经过组委会办公室整理候选人材料,结合实地考察的结果,召开评选活动组委会第一次会议,在11月30日前确定“好医生、好护士”各20名,“最美乡村医生”20名的预备人选。12月10日前,最终将产生“好医师、好护士”各10名、“最美乡村医生”10名。
【相关链接】“好医生、好护士”、“最美乡村医生”推荐条件
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护士证或乡村医生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有效期内,在醴陵市医疗卫生机构(含民营医院、诊所,村卫生室)的临床一线执业的医生、护士、乡村医生。要求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
2.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无违法违纪行为,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
3.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恪守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敬业爱岗、勤奋工作,乐于奉献事迹突出,群众认可度高。村医执业所在村卫生室工作制度完善、资料齐全、管理规范,在本辖区发挥积极示范作用。
4.有三年以上工作经验,刻苦钻研业务,专业技术能力强,医疗服务水平高。
5.具有大局观念,有较强团队意识,团结协作。积极参与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救治工作,且表现突出。
6.近3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或重大医疗纠纷,医德档案无不良记录。
7.推荐人选需通过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脱贫攻坚、党风廉政等“一票否决”审核。
来源:红网株洲站
作者:苏莉雅 李欣钰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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