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双方握手言和。
红网时刻9月19日讯(通讯员 黄珮 黄怡康) 近日,醴陵市人民法院执行和解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当事双方在执行法官2个多小时的劝导调解下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握手言和。
被执行人贺某、余某因生意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分别于2015年1月1日、2015年3月17日、2015年9月26日、2016年2月18日,累计向申请执行人黄某借款138000元,约定按月息3分计算利息,2016年4月底前偿还借款本息。借款到期后,申请执行人多次催收未果,故诉至市人民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偿还借款138000元的约定本息和逾期利息及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此案进入执行阶段,执行法官在充分了解事情经过之后,对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进行耐心沟通调解,最终双方自愿达成和解协议。此案的成功和解,不仅化解了当事人的矛盾、节约了审判资源、彰显了法官的人文关怀,更有效维护了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
来源:红网株洲站
作者:黄珮 黄怡康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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