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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株洲市委关于同意申报株洲县撤县设区的决议

  (2016年12月30日中国共产党株洲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株洲县与市区衔接紧密、产城融合度高,其人口、经济、资源环境、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等各项指标均达到或超过市辖区标准。株洲县撤县设区具备坚实的思想基础、工作基础和社会基础,全县干群思想高度统一,认识高度一致。株洲县撤县设区有利于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有利于发挥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政策优势,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株洲县撤县设区符合《湖南省推进新型城镇化实施纲要(2014-2020年)》《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通过深入调研和充分论证,经中国共产党株洲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表决,同意申报撤销株洲县,设立渌口区,所辖行政区域范围和政府驻地不变。

来源:中共株洲市委

作者:中共株洲市委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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