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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居主动义务帮忙搬家受伤 房主该不该承担责任?

  陈某与王某系邻居,王某因购新房而准备搬家。陈某主动提出帮忙一起整理和搬运家具。陈某脚踩扶梯取墙上的画像时,不慎跌落,造成多处骨折,花费了医疗费数万元,并且产生了误工费等损失。陈某向王某主张赔偿,王某则认为自己没有过错,仅仅同意支付少量的医疗费,双方因此产生纠纷。

  聂律师认为:

  陈某协助王某搬家的行为我们称之为义务帮工行为。陈某作为帮工人,为王某即被帮工人无偿提供劳务,其受伤与其帮助王某整理家具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所以王某虽然没有使陈某受伤之意愿和行为,但是陈某帮忙整理家用物品时是经过王某许可的。所以,王某应当对陈某进行赔偿。

  同时陈某作为成年人,在为王某提供帮助的时候,应当尽到安全注意义务,所以陈某本身对于伤害事故的发生,存在过错,故应当适当减轻王某的责任。

来源:株洲晚报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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