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株洲8月5日讯(记者 李林 通讯员 陈兰纯 峥嵘)因口角矛盾,双方大打出手,导致一方十级伤残。8月2日,经过长达半年时间的努力,株洲市天元公安分局泰山路派出所民警终于成功破获该起故意伤害案件。
泰山路派出所民警何可介绍,黄某是某房地产公司相关负责人,孙某家居住的楼房是该房地产公司开发的。今年年初,因房屋漏水,孙某母亲找到黄某理论,双方交谈不太愉快,临走时,孙某母亲不慎绊到黄某脚部,两人倒地,孙某母亲头部和脚部受伤。事后,孙某认为黄某故意为之,遂于次日邀其亲戚谭某来到黄某办公室理论,双方争执不下,后拳脚相向。
经株洲市中心医院鉴定,黄某鼻梁骨折,为十级伤残。孙某和谭某虽也有受伤,但伤情并不严重。双方协商不成,黄某向派出所报警。泰山路派出所民警接到报警后,立即展开调查,但由于事发办公室无监控,当事双方各执一词,而现场其他人员也无法做出相关证明,导致处理较为困难,民警先后调查数次无果。
6月中旬,泰山路派出所民警何可接手该案件,其先后多次和当事双方沟通交流。孙某对于医院伤情鉴定表示质疑,在何可的陪同下,当事双方来到长沙湘雅医院,最终鉴定结果和此前一致。
经何可不断做思想工作,8月2日,孙某和谭某来到泰山路派出所自首,对案情进行了详细的供述。两人对自己鲁莽的行为很后悔,并愿意赔偿黄某12000余元医药费。目前,孙某和谭某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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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李林 陈兰纯 峥嵘
编辑:苏莉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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