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株洲市天元区建宁实验中学关于校外培训机构冒用学校名义进行违规招生的严正声明
2025-03-30 15:54:06 字号:

近期,我校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在招生宣传中擅自使用"建宁实验中学"名义,声称与我校存在合作关系;更有甚者,组织违规小升初选拔考试、定向择优等活动。此类行为严重侵害了我校声誉,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误导了广大家长和学生,对学校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对此,我校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校所有招生工作均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坚持"阳光招生"原则,从未,也绝不会授权或委托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招生宣传、考试选拔等活动。

二、我校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都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培训机构宣传有关我校的"内部信息"、"择优录取"等均属虚假宣传。请广大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组织违规考试的行为,我校已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举报,情节严重者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也欢迎家长举报。

四、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我校招生相关信息:

1. 关注政府公众号“株洲教育”“株洲教育阳光服务平台”

2. 关注学校公众号“株洲建宁实验中学”

3.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22330398(工作日8:00-17:00)

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如发现类似违规行为,请留存证据并拨打我校监督电话:0731-22335078,如有财产损失,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们强烈谴责此类欺诈行为,对继续冒用我校名义的机构,我校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也再次提醒广大家长,任何以"建宁实验中学"名义收取费用、组织考试的行为均属违规违法,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特此声明。

建宁实验中学

2025年3月28日

来源:株洲建宁实验中学

编辑:曹缇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