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校发现部分培训机构在招生宣传中擅自使用"建宁实验中学"名义,声称与我校存在合作关系;更有甚者,组织违规小升初选拔考试、定向择优等活动。此类行为严重侵害了我校声誉,扰乱了正常的教育秩序,误导了广大家长和学生,对学校造成了严重的不良影响。对此,我校郑重声明如下:
一、我校所有招生工作均严格按照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规定执行,坚持"阳光招生"原则,从未,也绝不会授权或委托任何校外培训机构开展招生宣传、考试选拔等活动。
二、我校与任何校外培训机构都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合作关系,培训机构宣传有关我校的"内部信息"、"择优录取"等均属虚假宣传。请广大家长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
三、对于冒用我校名义进行虚假宣传、组织违规考试的行为,我校已向教育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及公安机关举报,情节严重者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也欢迎家长举报。
四、家长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了解我校招生相关信息:
1. 关注政府公众号“株洲教育”“株洲教育阳光服务平台”
2. 关注学校公众号“株洲建宁实验中学”
3. 学校招生咨询电话:0731-22330398(工作日8:00-17:00)
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举报,如发现类似违规行为,请留存证据并拨打我校监督电话:0731-22335078,如有财产损失,请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我们强烈谴责此类欺诈行为,对继续冒用我校名义的机构,我校将坚决采取法律手段维权!也再次提醒广大家长,任何以"建宁实验中学"名义收取费用、组织考试的行为均属违规违法,请务必通过正规渠道了解招生信息,共同维护良好的教育生态。
特此声明。
建宁实验中学
2025年3月28日
来源:株洲建宁实验中学
编辑:曹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