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保护刻不容缓。《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资源发展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全省耕地恢复任务340万亩,将按年度向各市州下达耕地恢复任务。今年,株洲市将恢复耕地4万亩。
制定耕地保护田长制方案
株洲市多措并举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稳妥推进“恢复类”地类复耕整治工作,积极推动市、县、乡、村逐级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充分利用“三调”成果及年度变更调查对耕地现状情况作了详细分析,实现带图斑、带位置下达,确保底线目标任务、耕地恢复任务落实落地,截至目前,已全部将底线目标和耕地恢复任务下达到镇(办)、村一级。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实现地有人种、田有人管、责有人担的耕地保护网格化工作格局。
此外,全市还建立“市、县、乡、村四级田长+网格长”责任制度体系,加快制定耕地保护田长制工作方案,明确部门职责,建立会议调度机制、巡察机制、督导机制,努力构建“党政同责、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管理新格局。
有关部门将定期开展违法用地存量清零、新增违法用地零增长“双零”行动,用好耕地卫片监督、卫片执法、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田长制四种手段,倒逼属地政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督促各县市区对上级下发的耕地疑似问题图斑进行核实、整改,切实做到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耕地“非粮化”。
耕地挪作鱼塘、种苗木,将面临重罚
前段时间,趁着好天气,天元区雷打石镇沙江村村民谢红灯请来好哥们帮忙,为他家一块退渔还田的地块复种上水稻。今年初,该镇国土中心所执法人员收到举报,谢红灯存在挖塘占用耕地的行为。调查属实后,按照“谁破坏谁负责”的原则,执法人员随即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按照所占耕地地类等级恢复耕地。
“村民在挖鱼塘时,会把珍贵的耕作层随意倾倒,有的被丢弃,有的被露天堆放作为田耕道路,土壤中的营养随之流失,等到再复原时,农田地力已经严重降低。”执法人员说。
今年3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印发《自然资源行政处罚裁量权办法》,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或者挖塘养鱼,按占用面积处耕地开垦费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非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破坏种植条件的,处耕地开垦费7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
“罚款不是目的。”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说,让违法者付出更大的经济代价,最根本的目的是保护耕地及国家粮食安全。
【延伸阅读】耕作层200年才能自然形成1厘米厚
“虽然土表得到整治,但土质已经遭到破坏。”近日,荷塘区仙庾镇蝶屏村一村民望着脚下黄土叹息。由于常年种植苗木,除草剂、杀虫剂已经深入土壤,严重破坏了耕作层,影响后续农作物耕种。“要想恢复到种植水稻的标准,估计还要等四年……”
耕地是宝贵资源,而耕地上的耕作层更是土壤里的“极品”。“耕作层是指由长期耕作形成的土壤表层,自然形成1厘米厚土壤大概需要200年。”市资规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土壤从上到下分为表土层、心土层、底土层。表土层又可以分为耕作层和犁底层。耕作层的厚度一般为15厘米至20厘米,与下伏层区分明显,养分含量比较丰富。历经长期自然演化和耕作培肥形成的耕作层,是不可再生资源。
如果为了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在农田上种树,土壤的养分会大幅度地流失。移树后,农田处处留下大窟窿。原本肥沃的良田,日渐“消瘦”,日后再想种上庄稼只会变得更难。
来源:株洲晚报
作者:张威
编辑:任欣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