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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检察:把法庭当“课堂”,以评议为“镜子”

红网时刻新闻12月9日讯(通讯员 苏文豪)12月3日,株洲市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职务犯罪检察部)选取一起受贿案件作为实训案例,组织全市职务犯罪检察部门开展庭审观摩评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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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两级院业务骨干通过“庭审观摩+集中评议”实战化教学模式,在实战检验与复盘剖析中锤炼公诉本领。庭审中,公诉人举止规范,围绕指控事实有序举证、质证并发表辩论意见,充分履行指控犯罪职责;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庭审活动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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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结束后,观摩人员随即转入集中评议环节。承办检察官就首次办理职务犯罪出庭案件作经验总结。随后,参会人员围绕法律文书质量、举证策略、用语规范、答辩意见精准性等方面进行评议。评议既充分肯定了出庭亮点的示范性,也坦诚指出了细节之处的优化点,提出了诸多中肯、务实的意见。此次评议活动由资深检察官带领青年检察人员全程参与,将评议环节打造为生动的业务指导课堂,使青年同志对文书制作、讯问技巧、举证体系、辩论艺术等核心技能有了更直观、更深刻的理解,实现了“在观摩中学习、在评议中成长”的效果。

下一步,市检察院将常态化开展庭审观摩评议,持续锤炼出庭指控与法庭辩论能力,高质效办好每一件职务犯罪案件,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为株洲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来源:红网

作者:苏文豪

编辑:曹缇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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