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2月8日讯(通讯员 肖唯 陈可意)近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联合区人民检察院及渔政等部门前往渌口区所辖湘江水域,就8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本次增殖放流活动旨在对受损水域开展的生态修复活动。被告人李某、刘某等8人在湘江禁渔区域使用“三重刺网”、钩刺耙刺等捕鱼工具非法捕捞水产品。该行为破坏了天然水域渔业资源,危害渔业水域,造成生态损失5万余元。

此次放流活动共放生了13万尾鲢鱼、鳙鱼、雄鱼等鱼苗,既是对非法捕捞行为的惩戒,同时对于改善水域生态环境,丰富水生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意义。
来源:红网
作者:肖唯 陈可意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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