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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开展食用盐专项检查

红网时刻新闻1月15日讯(通讯员 陈积粮)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强化食用盐安全监管工作,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有力防范并化解潜在风险隐患,近期,株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年关守护食用盐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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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检查聚焦超市、农贸市场以及餐饮机构等重点主体,发现存在从非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用盐、标签标识不规范、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市县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检查食盐跨区经营和零售主体300余家,依法查扣问题食用盐共148千克。

株洲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入推进此次专项检查行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执法标准,致力于为广大消费者营造一个安心、放心的消费环境。

同时,特别提醒各食盐经营主体:依据《食盐专营办法》规定,食盐零售单位应当从食盐定点批发企业购进食盐。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在缺碘地区销售的碘盐含碘量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禁止非碘盐以及不合格碘盐流入缺碘地区的食用盐市场。按照工信部、发改委和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的联合规定,未加碘食盐供应需设立专门供应网点,由所在地市州市场监管部门负责选定未加碘食盐供应网点,并及时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被选定的未加碘食盐供应网点,须设置专门的未加碘食盐销售专区(柜),并配备显著的“未加碘食盐专区(柜)”标识以及相关消费提示,以便消费者清晰识别和选购 。

来源:红网

作者:陈积粮

编辑:苏莉雅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646945/59/146293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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