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一杯没事的”
“我酒量好,头不晕眼不花”
“我没喝醉,很清醒开车没问题”
……
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这句话人人都背得滚瓜烂熟
但仍有人心存侥幸
屡次以身试法
李某某,行拘!第三次酒驾被查处
9月17日午时,株洲市茶陵县舲舫公路湘铁医院路段,茶陵交警在开展酒驾整治行动时,李某某涉嫌酒后驾驶摩托车被民警依法查处。
经现场呼气酒精测试,其结果为74mg/100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李某某在接受调查时承认,这已不是他第一次酒驾被查处。进一步核查发现,他此前曾于2023年2月、2024年7月分别因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在茶陵县政德医院、炎帝路路段被查获并处罚,此次为第三次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
经查,李某某在本次违法驾驶过程中还存在多项违法行为:不仅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还涉及无证驾驶、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以及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茶陵交警依法对李某某的多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最终对其作出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2712元的决定,且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一次酒驾
终生记录在案
切勿心存侥幸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酒醉驾的危害
来源:茶陵公安
编辑:聂千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