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7日讯(通讯员 任洁)“大爷、大妈,您们来法院是要办什么事呀?”近日,两位头发花白的老人出现在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大厅。导诉人员敏锐地注意到其中一位老人行动似有不便,立刻推着轮椅,快步来到老人身边。
“姑娘,这是我老伴,我们俩今天来是想离婚的,我要立案。”大妈神态焦虑,急切地回答道。
“您好,您先别着急,喝口水,坐下慢慢说。”导诉员小心翼翼地将大爷扶上轮椅,热情接待了他们。在了解其诉求后,工作人员当即向其提供了离婚纠纷“要素式”民事起诉状文本,并逐条指导填写。
“人老了,眼神不好,写诉状也不会,到法院来打官司,我本来想想都觉得畏难,没想到现在这么方便,没多久就弄好了。多亏了你们,有耐心又有爱心,真是太感谢了。”老人连连赞许。这份要素式起诉状既确保了表达诉讼请求、提供证据的完整性,也为当事人诉讼提供了清晰的指引。
立案后,经征得当事人同意,立案庭当天便将案件推送至擅长婚姻家事案件调解的特邀调解员荣海燕处进行先行调解。
原来,年逾七旬的唐大妈与何大爷系再婚夫妻,双方无共同子女。2017年,二人已经办理过一次结婚手续,因家庭原因,婚姻只维持了几天便宣告终结。2020年,双方再续前缘,携手走过了五年的婚姻历程,但因性格、身体及家庭等各方面矛盾,考虑再三,还是决定离婚,唐大妈遂诉至法院,要求与何大爷解除婚姻关系。
调解员认真翻阅卷宗,采取背靠背的方式耐心倾听当事人心声及家属的意见。经过几番沟通,双方都充分表达了内心的真实想法,被告何大爷同意离婚。至此,一段银发婚姻以平和的方式画上句号。
该案从立案至调解成功,仅在一天内完成。“要素式”起诉状+先行调解模式的适用,不仅让这对古稀老人少跑路,节约了诉讼成本,也助力了纠纷的高效实质化解,是渌口法院“司法为民”的生动体现。法律不是冰冷的条文适用,而是有温度的守护,是用同理心搭建沟通的桥梁。下一步,渌口法院将持续秉承“如我在诉”理念,用司法力量守护更多家庭的幸福,为构建和谐社会注入源源不断的温暖动能。
来源:红网
作者:任洁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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