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6月9日讯(通讯员 刘思佳)一纸诉状,母子对簿公堂;一番调解,亲情重归于好。近日,石峰区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因征地补偿款引发的家庭纠纷案件。在承办法官朱宏的耐心疏导下,母子二人打开心结,原告主动撤诉,实现了“案结事了,政通人和”的良好效果。
基本案情:征地款分配引发母子嫌隙
原告郭某与被告郭某某系母子关系。因老家土地被征收,母亲郭某某代儿子领取了一笔补偿款,但双方对款项分配产生分歧。儿子认为母亲未按约定返还全部款项,母亲则称款项已用于儿子结婚、买房等家庭共同开支。沟通无果后,儿子一纸诉状将母亲告上法庭。
调解现场:法与情的交融,破融家庭坚冰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并未急于开庭审理,而是深入了解母子关系背景。原来,母子二人长期缺乏沟通,母亲年迈渴望关怀,儿子忙于生计疏于陪伴,补偿款矛盾只是家庭积怨的“导火索”。法官的“三步调解法”:1.倾听诉求,找准症结:分别与母子谈心,引导双方吐露心声。母亲坦言“要钱是为养老保障”,儿子表达“经济压力大”。2.释法明理,明晰权益:解读《民法典》相关规定,明确补偿款权属,同时引导儿子与母亲互相体谅。3.情感唤醒,重塑信任:以家庭往事唤起亲情记忆,儿子当场落泪道歉,母亲态度逐渐缓和。最终,双方达成和解协议:母亲分期支付儿子部分拆迁款项,并补偿儿子租房损失;儿子保障母亲的居住权并自愿撤诉,母子携手走出法庭。
法官说法
“法律有尺度,但司法更应有温度。”朱宏表示,家事纠纷往往夹杂情感纠葛,判决虽能定纷,但未必止争。法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原则,通过情、理、法交融的方式,既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更修复家庭关系,弘扬孝老爱亲的传统美德。
这起案件虽因“钱”而起,却因“情”而解。它提醒我们:家庭矛盾宜解不宜结:及时沟通、换位思考,避免小事升级。法律是底线,亲情是底色:财产纠纷背后是情感需求,物质补偿与精神关怀缺一不可。
家和万事兴。石峰区法院将继续深化家事审判改革,以“如我在诉”的共情力,让更多家庭纠纷化解于司法温情之中。
来源:红网
作者:刘思佳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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