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渌口法院:柔情执行化坚冰 守护家庭“救命钱”

红网时刻新闻6月25日讯(通讯员 肖唯)近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人身损害赔偿案,将15万余元执行款及时交到申请执行人胡某手中。此前,胡某受雇拆除办公楼楼梯时意外摔伤致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刘某赔偿15万余元,劳务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被执行人拒不履行。

被告湖南某劳务公司与株洲市渌口区某单位签订了《建筑物拆除合同》,约定由劳务公司拆除某办公楼外置的楼梯踏步。劳务公司经人介绍雇佣被告刘某进行拆除工作,后因刘某当天有事,临时联系原告胡某顶替其做工。胡某在操作电镐作业时,其站的楼板突然塌陷,致使其跌落至地面摔伤。随后,胡某被送至医院救治。后经鉴定,胡某构成十级伤残。经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判决,刘某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胡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15万余元,由劳务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因刘某和湖南某劳务公司未依法支付相应款项,该案进入执行程序。执行立案后,执行员曾海林立即对被执行人刘某和劳务公司的账户采取了司法冻结措施。

“您的账户已被依法冻结!”当刘某和劳务公司收到冻结短信时,执行员的电话随之而来。然而,刘某和劳务公司负责人对此并不理解,因账户被冻结导致公司日常运营和个人生活出现困难,甚至让被执行人有了抵触情绪。

第一次上门无果,第二次、第三次……执行员始终没有放弃沟通和协调工作。最终,刘某和劳务公司打开了门愿意面对面交流,也给胡某带来了希望。

“胡某也不容易,一家的‘顶梁柱’倒了,整个家也就塌了。你们这笔款就是一家子的‘救命钱’,企业赚的是钱,更是社会责任!”执行员情理交融,向刘某和劳务公司负责人释明拒绝执行的法律后果后,刘某和公司负责人的态度有所松懈。

执行员三次叩门,不仅是叩问企业大门,更是叩问企业良心。在执行员多次耐心地调解下,刘某东拼西凑凑足8万元,劳务公司负责人也最终拍板:“剩下的钱,我们垫!”

执行款到位当天,胡某看着执行员将现金递到了自己手中后,紧紧握住了执行员的手表达了感谢。

另一头,刘某长吁了一口气:“案件了结,心里也没负担了。钱还能挣,诚信和责任丢了就完了!”

执行工作承载的是申请执行人的期冀,不仅是“最后一道防线”,也是许多家庭的“一缕阳光”。刚柔并济的执行方式,方能让法律更有温度。渌口法院将始终牢记“司法为民 公正司法”的工作理念,让每一份判决都化作“希望的种子”,在民生的土壤里生根发芽。

来源:红网

作者:肖唯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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