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茂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由我局于2024年9月13日对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因该案区域跨度大、涉及集资人数多,为全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打击犯罪,请在该公司涉及株洲地区投资且未向公安机关提供相关资料进行登记的集资参与人,尽快按照本通告要求到登记地点进行登记和确认。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登记时间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60日内。
登记地点及受理人
登记地点: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二楼经侦大队(田心东站旁)
受理人:阳警官:15507333656
周警官:15507333508
需要提供材料
携带身份证复印件、投资合同、投资转账流水、收款凭证、宣传单等资料。
注意事项
1、集资参与人应注意防范电信诈骗,谨记公安机关不会以电话、短信等方式向集资参与人提出转账、验资等要求。
2、公安机关将依法办案,最大限度追赃挽损、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逾期或者拒绝报案、不提供或者虚假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放弃相关权利,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
2024年11月5日
来源:株洲市公安局石峰分局
编辑:龙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