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1月14日讯(通讯员 欧阳芳 万丹)“感谢你们为我的事情提供法律援助,这份恩情我会铭记于心。”11月12日,喻某某将“法律援助伸援手,为民解忧暖人心”的锦旗送到株洲市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
喻某某因涉嫌刑事犯罪被天元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因喻某某家庭条件拮据,未聘请辩护律师,天元区人民法院通知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接受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后,承办律师会见了喻某某,并与其多次沟通,开庭审理时,承办律师积极为喻某某辩护,将本案中存在的疑点、证据瑕疵和程序问题等进一步详细阐述了自己的观点及法律依据,辩护意见均被法庭采纳,取得较好的庭审辩护效果,喻某某最后被判处缓刑,他对判决结果非常满意特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在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以来,天元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大量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案件中的辩护职能作用,积极维护刑事案件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取得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来源:红网
作者:欧阳芳 万丹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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