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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纪检监察杂志︱株洲市纪委监委:为改革“逢山开路”

“现在从河边广场步行上桥方便多了,不用再绕将近一公里的冤枉路了。”近日,株洲市天元区株洲大桥与滨江广场人行梯道项目竣工投入使用,极大方便了市民生活出行,群众纷纷点赞。

这是株洲立足降本增效、压缩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空间,推行“合理低价中标”改革后,将节约出的财政资金投入到众多民生项目里的一个缩影。

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一直是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反腐的重要战场。近年来,株洲市纪委监委持续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围绕领导干部插手干预工程项目及招投标、工程建设超概算等突出问题,聚焦株洲“合理低价中标”改革中潜藏伴生的恶意低价中标并故意高价增项、拆分项目“以大化小”规避正常招标等腐败现象,坚持有责必问、有案必查的高压反腐态势,通过纪巡审贯通协同、室组地联动监督,不断做细权力监管、强化制度执行,督促职能部门在项目设计立项、资金审批拨付、工程质量验收等方面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监督保障株洲招投标改革稳步推进。

从株洲以往查处的案例来看,政府财政性投资工程项目数量多、体量大、资金密集,但监管乏力、监督滞后,导致各个行权环节都曾出现被腐败渗透的情况。为严管工程项目权力运行,堵塞用权漏洞,株洲“合理低价中标”改革初期,市纪委监委将监督端口由“事后查办案件”拓展到“事前全程监督”,紧盯招投标全流程中故意规避招标、弄虚作假招标、标后监管缺位等问题,聚焦施工建设全过程中施工监管、资金拨付、竣工验收等环节,配套《株洲市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操作办法》出台问责机制、明确责任划分,将监督对象从领导干部向所有环节权力主体延伸,将联合惩戒向施工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勘察设计、监理等行业扩展,全面系统治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问题。

为加强监督,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建立了承包施工企业举报“直通车”和举报人保护机制,并加强与巡察、发改、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的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措施配合、力量整合和成果运用,打通各部门间的壁垒,实现齐抓共管、协同作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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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国际会展中心项目施工现场。罗丹/摄

监督前移,不仅强化了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发现腐败问题线索的能力,配合“合理低价中标”改革推进,更压缩了腐败空间。2022年实施“合理低价中标”改革以来,全市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共立案11件,较改革前查处的同类案件少了许多,案件性质由严重违法向违规违纪转变,涉案资金由数额巨大向红包礼金转变。三个变化见证了“合理低价中标”改革后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腐败空间的逐步压缩,和株洲政治生态的持续净化。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杂志

作者:廖培

编辑:曹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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