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4月3日讯(通讯员 张丁阳)4月2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检察院对一起决定不起诉的未成年人盗窃案件召开行刑反向衔接不公开听证会。为使听证程序更加高效便捷,在严格听证程序的基础上,此次听证会采取视频远程听证的创新方式,邀请人大代表、企业精英、法学教授及人民监督员担任听证员,侦查机关案件承办人、被不起诉人及其法律援助律师参加听证会。
行刑反向衔接不公开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强调参加人不得公开或传播涉罪未成年人个人及案件信息的要求。随后,承办检察官介绍了基本案情,同时从法理情的角度阐明了办案理由和法律依据。
被不起诉人和法律援助律师就听证评议问题分别发言,被不起诉人展示了近期工作的相关照片和视频,并作了深刻检讨,表示非常感谢司法机关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自己愿意积极配合,好好表现,在今后的生活和工作中远离不良行为,敬畏法律。
听证员在充分了解案情、听取各方陈述后,从违法行为动机、家庭教育、品行修养等方面发表了评议意见,一致认为被不起诉人犯罪情节轻微,又有自首、退赃、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并且被不起诉人如果现在接受行政处罚被拘留,将影响其生活和工作,对其心理也是一种打击,综上原因,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人民监督员强调:“我们建议公安机关不予行政处罚不是对你犯罪行为的纵容,而是再次给你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希望你珍惜机会、深刻反思、引以为戒,任何时候都不要僭越法律底线。”同时,人民监督员建议其父母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加强引导教育,确保未成年人走好人生每一步。
承办检察官对被不起诉人小阳进行了帮教、训诫,提醒他要敬畏法律、珍惜机会。同时,承办检察官提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对部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实施处罚的裁量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定,从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角度,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处理涉及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行刑反向衔接案件,对于符合不罚情形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建议不予行政处罚的检察意见,并同时建议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开展法治教育。
举行未成年人案件不公开听证会,主动听取各方意见,接受社会监督,是检察机关积极履行检察职责,创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探索,彰显了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的司法关怀,同时通过行政检察行刑反向衔接工作的开展,推动未成年人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监督规范化、决策科学化,更好助力涉罪未成年人回归家庭、重返校园、融入社会。
来源:红网
作者:张丁阳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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