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营造浓厚的马拉松赛事氛围,株洲市将于2024年5月3日举办烟花秀活动,为确保活动期间的空域安全,杜绝各类违法违规飞行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在烟花秀活动期间,对“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管控。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管控对象
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主要包括无人机、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三角翼、动力三角翼、飞艇、航空模型、空飘气球、孔明灯等。
管控时段和区域
5月3日19时至21点,烟花秀活动所涉及区域(株洲大桥—天元区滨江路—芦淞大桥—芦淞区沿江路合围区域内的湘江水域上空)。
管控措施
(一)在管控时段和区域内,禁止单位、组织和个人利用上述“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飘物进行各类飞行、施放活动。经依法批准执行重大活动的电视传播和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飞行任务的除外。
(二)请相关从业单位和广大市民主动配合民航、体育、公安等部门对“低慢小”航空器及其拥有者、使用者的登记管理工作,并严格遵守各项规定,杜绝违规飞行。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湖南省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市民朋友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守本通告之规定。
特此通告。
株洲市公安局
2024年4月27日
来源:红网
作者:株洲市公安局
编辑:聂千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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