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3月7日讯(通讯员 陈雪玉)为扎实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示范活动,3月5日,株洲市石峰区法院云龙人民法庭联合云田镇云峰湖社区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与践行雷锋精神有机结合。
答疑解惑。
“法官,单位没与我签订书面合同,也没给我缴纳社保怎么办?”“我奶奶现在在重症监护室,急需手术费,爷爷死后留下两套房屋,是否可以继承相应份额?”……活动现场,法庭干警向社区居民发放宣传资料,解释相关法律知识,详细解答居民提出的问题,引导群众树立法治观念,并指导群众如何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时代在变,雷锋精神的底色从未改变。下一步,石峰区法院云龙人民法庭将始终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以雷锋精神为传承,持续发挥人民法庭贴近群众的优势,开展普法宣传活动,丰富普法形式,持续推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为辖区法治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来源:红网
作者:陈雪玉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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