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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交警曝光四例农村警示案例

红网时刻新闻2月29日讯(通讯员 龙百惠 张人允)为加强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及警示曝光,株洲公安交警整理了多起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典型案例作为警示,希望广大交通参与者引以为戒,平安春运,交警同行!

案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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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6日,宾某驾驶小型客车沿芦淞区白关镇蚕梅村村道由南向北方向行驶,与相对方向正常直行的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摩托车驾驶人受伤的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小车驾驶人宾某未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驾驶,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株洲公安交警提醒您,农村道路狭窄、弯道多、会车困难,行车时应该将车速放慢,注意行车间距,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按照交通标志标线通行。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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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卢某驾驶小型轿车沿醴陵市泗汾镇道路行驶至泉都酒店门前路向左转弯时,与相对方向直行的陶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陶某受伤,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卢某驾驶车辆转弯时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承担本次事故的主要责任,陶某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承担本次事故的次要责任。

株洲公安交警提醒您,“让”出平安,“抢”出祸端,广大驾驶人朋友在经过路口时,农村地区道路灯光照明条件有限,夜间行车请减速慢行,留心观察路况,行经路口转弯时礼让直行车辆先行。

案例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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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4日,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石峰区响塘路由东往西行驶至005县道路口左转时,与沿区005县道由南向北直行的谢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二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刘某因转弯未让直行违法行为,在本次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谢某因交叉路口未减速慢行,在本次事故中承担次要责任。

株洲公安交警提醒您,路口行车需注意,要谨记低速慢行,留心观察、礼让通行。“让”出平安,“抢”出祸端。转弯切记让直行,路口观察有必要。广大驾驶员朋友都不要心存侥幸,文明守法,平安回家。

案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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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9日,张某驾驶小型轿车沿荷塘区柏冲村乡道行驶时,因当事人驾车操作不当,车辆失控行驶至路边沟里,造成车辆及路边树木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交警部门认定:张某在本次事故中应承担全部责任。

株洲公安交警提醒您,农村道路弯多、坡陡、路窄,驾驶人行经农村道路时,注意观察,小心慢行,驾车多一分小心,家人多十分安心!

来源:红网

作者:龙百惠 张人允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zz.rednet.cn/content/646846/63/135840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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