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1月5日讯(通讯员 鹿卓)1月4日,醴陵市人民法院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李某,作出2024年第一份拘留决定书,用法律惩罚李某的三次不信守承诺。
2006年2月,李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苏某借款41000元,十几年来,苏某虽多番催促,但李某对还钱事宜闭口不谈,这是他第一次不信守承诺。
2021年12月,苏某不幸罹患癌症去世,治疗期间,因治疗费用巨大,苏某的儿子文某多次催促李某还款,但李某拒绝还款;2022年2月,经文某与李某多次协商,李某承诺一年内还款,但他仅还了款2000元后,便毁约不还,这是他第二次不信守承诺。
文某无奈将李某诉至法院,但李某依旧我行我素,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文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李某见文某动真格,于是赶紧找文某进行协商,双方协商妥当后,文某到法院撤回了执行申请,但这次李某再度让文某失望了,这是他第三次不信守承诺。
文某一次次的宽限和善意,竟通通被李某辜负。
执行法官将李某带回法院。
1月4日上午10点左右,执行法官接到文某的电话,文某告知执行法官今天中午李某会回家午休。执行法官不敢耽搁,火速组织警力前往李某家中。执行干警抵达后,李某果然在家中睡觉。执行法官表明来意后,李某不以为然,态度傲慢,坚称不会还钱。执行法官果断将其带到法院,决定作出拘留处罚。法院羁押室里,看着执行法官亮出的拘留决定书,李某态度竟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当下便决定分期还钱。
醴陵法院将会持续关注李某的还钱进度,直至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得到全部实现为止。
法院告诫各位妄图试探法律底线的被执行人,若明明有履行能力,却漠视国家法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等待你的便是刑事处罚,不履行,便执“刑”。
来源:红网
作者:鹿卓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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