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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擦钱”手法对老人血汗钱下手?茶陵公安:严惩不贷

红网时刻新闻8月2日讯(通讯员 李慧纳 龚建华)电视剧中以换取零钱为借口顺钱的手法,你见过吗?在你不经意间就会让你财产损失,茶陵话把这种手段称为“擦钱”,管这种贼叫“老擦”。近日,茶陵县公安局湖口中心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在浣溪墟上被偷了几千块钱,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刻前往现场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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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返还被盗窃钱财。

经了解,当日恰逢浣溪集市赶集,报警人的母亲张大妈到集市采购生活用品,回家后,家人便发现她的几千块钱不见了。因为张大妈年纪较大,自己也说不清楚怎么回事,于是选择报警求助。

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开展侦查,在县局“情指行”一体化实战中心支持下,民警迅速锁定了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身份信息和去向,并于当日下午4时将其抓获到案。

犯罪嫌疑人陈某某交代道,因自己爱好钓鱼,但因经济条件有限,便想着用“擦钱”的手段实施盗窃。陈某某在集市路边一家店门口,以翻倍价格购买张大妈手中奈李为幌子,将老人骗到邮政银行的后墙边,并以换取零钱为借口,趁老人不注意,用“擦钱”方式盗窃了其几千元现金。

目前,陈某某已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被骗资金已由办案民警退回给受害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醒,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来源:红网

作者:李慧纳 龚建华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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