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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株洲中院在全省法院作典型经验交流发言

红网时刻新闻8月31日讯(通讯员 周子熙 谭晶)8月29日,全省法院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视频会议在省高院召开。会上,株洲中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蒋智勇以《着力优化营商环境 为打造三个高地提供高质量司法保障》为题,就护航经济高质量发展作经验交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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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现场。

株洲中院深入践行“两聚焦一结合”工作思路,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坚持“前端抓司法理念、中端抓机制创新、后端抓精准服务”,努力营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2023年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中院牵头的“保护中小投资者”排名全省第一,“执行合同”排名第二,“办理破产”排名第四。工作经验先后被湖南红网、湖南日报、法治日报、人民法院报等省媒、央媒推介。

树立三大理念,用力用心铺设助企“快车道”

株洲中院全面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立案环节实行“专窗通办”,并在智慧法院系统标识案件“涉营商环境”,后续审管办全流程跟踪监管案件进展;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和企业家权益的犯罪行为,审结涉黑涉恶案22件、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384件,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建立涉企保全协商制度,注重企业申辩意见,寻求矛盾各方互利共赢的“最大公约数”。审慎适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措施,采取“活封”“活扣”的方式占比超90%

创新三大机制,用智用功筑牢稳企“防火墙”

株洲中院与市司法局、市工商联联合在人员复杂、矛盾多发的服装市场、工业园区等区域设立“综合治理工作站”80个,邀请江西、福建等商会调解组织入驻,充分运用行业自治,调解市场群各类民商事纠纷3632件。同时建立“商会调解+法院确认”机制,通过及时司法确认赋予强制执行力。

积极探索构建具有株洲特色的“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相衔接”困境公司解救机制。2023年以来,全市法院妥善审理破产案件117件,审结69件,其中华晨房地产破产重整案打造了破产重整“湖南样本”,168亿余资产被盘活,179亿余债权得到保障,困扰1.7万余户家庭的住房有了希望。该案入选2023年度人民法院十大案件,被写进最高法院工作报告。

株洲在全省率先发布《关于破产案件个人管理人名册管理办法(试行)》,深化个人管理人制度改革,规范无产可破的执转破案件中个人管理人的履职,并协调市财政局建立专项援助资金,降低执转破门槛,助力“僵尸企业”快速出清。

聚焦三大行动,用诚用情搭建惠企“连心桥”

去年以来,株洲全市法院开展“送法进企”“法企面对面”等活动160余场次,为企业缓减免诉讼费465.1万余元。今年6月,建立重点企业法官驻点制度,常态化听取企业家意见建议、定期座谈。探索开辟“共享法庭”,以“一根网线、一块显示屏”把调解指导、线上诉讼、普法宣传等司法服务送到企业门口。2024年预计完成30个“共享法庭”建设。

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聚焦产业转型升级,实施严格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精准护航中国中车、331、北汽等企业,维护炎陵黄桃、醴陵陶瓷、白关丝瓜等地理标志的品牌和经济价值,将株洲打造成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优选地”。2023年以来,审结涉产权纠纷案件593件。

去年以来,株洲全市执结涉企业执行案件12911件,执行到位金额21.64亿元;累计限制高消费22257人次,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836人次。今年6月,创新建立失信黑名单预警机制,对企业拟采取信用惩戒措施的,要求执行部门至少提前3天通知被执行人,给予其筹资偿债、达成和解的“信用宽限期”,防止因履行疏忽影响企业重大生产经营。健全失信惩戒分级分类和守信激励机制,让“诚信而不幸”的经营者有“东山再起”的机会。

来源:红网

作者:周子熙 谭晶

编辑:龙琦

本文为株洲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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