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7月5日讯(通讯员 肖唯)近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对两起金融借款纠纷案件中,拒不配合执行工作的被执行人李某某、刘某某名下房产进行强制开锁,并邀请区人大代表现场见证。
被执行人李某某、被执行人刘某某均因未按时偿还所欠付的某银行贷款,被该银行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判决李某某、刘某某支付该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同时该银行享有对登记在二被执行人名下的住房处置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李某某、刘某某未履行付款义务,故某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案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法官依法向两位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并多次督促二人履行给付义务。但两被执行人仍拒不履行支付义务,法官遂决定对登记在二被执行人名下抵押的房产进入查封、拍卖程序。在通知被执行人法院即将对其房产进行拍卖后,被执行人仍不配合法院拍卖工作。
人大代表见证执行工作。
在此情况下,渌口法院邀请两位区人大代表共同见证执行,前往被执行人家中进行拍卖拍摄工作。执行现场,被执行人仍拒不开门。执行法官遂在小区物业及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准备对被执行人房屋进行强制开锁,并拟对二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在可能面临司法拘留的强力震慑下,二被执行人最终打开房门,并配合执行人员完成了相应的拍卖拍摄工作。
目前,该房屋已挂网拍卖,切实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法官提醒,被执行人需按期履行法定义务,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守住诚信遵法的底线。
来源:红网
作者:肖唯
编辑:龙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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